考试信息
国家开放大学学生考场纪律及违规处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12-26 浏览量:239

为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试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开放大学考试工作会议精神,保证考生及时准确了解考试纪律,现将《国家开放大学考生考场纪律及违规处理办法(试行)》重点信息公布如下,请广大考生考试期间遵守考场纪律,诚信考试,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

 

考场纪律

1、考生携带三证(考试通知单、学生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2、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停止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3、进入规定考场对号入座,除携带必要的文具和该考试科目允许的相关资料外,其它物品应按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

4、留考考生转场时应听从监考老师和工作人员安排,第一时间到指定考场的指定位置继续考试,不得在其他地方逗留。

 

违纪行为及处理办法

考生有下列行为视为违纪,将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并记录档案:

1、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未放在指定位置;

2、未在规定座位进行考试;

3、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4、考试过程中存在旁窥、喧哗、擅自离场等扰乱考场秩序行为;

5、在禁止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其他影响考试秩序行为;

6、使用规定以外的纸笔答题、在试卷答卷指定区域以外书写姓名、准考证号、学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

7、考试过程中擅自进入或离开考场;

8、留考期间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与其他考生或人员接触;

9、计算机考试使用U盘、移动硬盘等外接设备;

10、其他违反考试纪律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作弊行为及处理办法

考生有下列行为视为作弊,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档案: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携带存储考试内容的电子设备;

2、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

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通讯工具和设备;

5、故意破坏、销毁试卷或考试材料;

6、填写与本人不符的个人信息;

7、交换试卷、草稿纸;

8、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免试资格和考试成绩;

9、试卷评阅过程中答卷被认定为答案雷同;

10、形成性考核被认定为答案雷同;

11、将试卷、答卷、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12、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

13、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14、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替考行为及处理办法

考生有下列行为视为替考,将取消当次报考各科目成绩,停考一学年,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在办学组织体系内通报批评,并记录档案:

1、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行为;

2、试卷评阅过程中答卷被认定为笔迹相同;

3、形成性考核由他人代做或笔迹相同;

4、未参加考试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成绩;

5、其他应认定为替考的行为。

替考两次及以上的考生取消所有成绩或开除学籍。

 

扰乱考试秩序及处理办法

考生有下列行为视为扰乱考试秩序,终止涉事考生本科目考试,取消其当次报考各科目考试成绩,取消学士学位申请资格,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纪律处分,并记录档案。考生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考前窃取考试试题、答案或将计算机考试试题拷贝带出考场;

2、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试卷评阅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3、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4、恐吓、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考生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的行为;

5、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6、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严重违纪行为及处理办法

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同时给予涉事考生停考一学年、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并在办学组织体系内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同时取消涉事考生学习期间所有成绩或开除学籍。

1、组织、参与团伙作弊;

2、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

3、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接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