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工作取得实效,现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认真学习领会,深入理解《问责条例》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
1.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问责条例》的通知,对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出要求。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纪委机关
2.市委常委会发挥表率作用,把《问责条例》作为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集中学习研讨。市委常委会于今年第三季度开展一次专题学习、研讨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办公室、市委讲师团
3.把学习《问责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必学内容,以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以《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组织对党员进行党纪条规知识测试。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纪委机关
4.把学习《问责条例》纳入党校主体班次教育内容,列入党校教学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培训。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
二、广泛宣传教育,着力营造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浓厚氛围
5.围绕《问责条例》的重大意义、核心内容,采取撰写理论文章、召开学习研讨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拂晓报、皖北晨刊、宿州广播电视台等市主要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推出一批言论综述、系列报道、网络报道,形成规模和声势。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主要新闻媒体
6.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专题访谈,积极报道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举措和成效。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纪委机关、市主要新闻媒体
7.对党内问责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对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开展警示教育。
责任单位:市纪委机关、市委各部室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8.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充分发挥各类社科研究基地、研究机构和党校的优势,深入开展对《问责条例》的研究、阐释,推出一批有分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责任单位:市纪委机关、市委政研室、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校
三、强化责任担当,推动《问责条例》规定落到实处
9.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约谈的重要内容。9月底前,结合市党代会召开,由市委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县区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就落实主体责任、发挥表率作用,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提出要求。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
10.结合宿州实际,待省文件出台后,及时研究制定我市贯彻《问责条例》实施办法。
责任单位:市纪委机关、市委办公室
11.切实加大问责力度,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的执政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以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递压力,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纪委机关、市委各部室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12.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是否有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和措施,是否按照《问责条例》开展问责工作,对贯彻《问责条例》不力,该问责不问责的,坚决予以责任追究。将学习贯彻《问责条例》情况作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及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的督促引导作用。
责任单位:市纪委机关、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
13.把学习贯彻落实《问责条例》情况,作为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提出明确要求,加强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市委巡察办
14.加强对《问责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跟踪了解,注意收集整理、调研分析贯彻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必要时逐级报告。
责任单位:市纪委机关、市委各部室委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15.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党的工作部门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方案中每项工作所列责任单位排在第一位的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督促、综合、协调的责任,其他责任单位要在落实好自身工作责任的同时,搞好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16.各地各部门要对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措施要求,细化工作分工,层层落实责任。要及时向上级党委报送学习贯彻工作进展情况,多反映有特色的做法、有创新的经验、有价值的建议、有见地的观点,为全市深化学习贯彻工作提供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