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网络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AHWUFU-SZ-00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0月22日
采购日期:2018年11月12日
报价最低者被否决的原因(如有):无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昊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开发区外环南路与人民南路交叉口中豪国际商业博览城9#楼0116室
中标金额:185000.00元
主要中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 详见投标书。
采购文件要求公示的供应商承诺主要业绩: 安徽省宿州逸夫师范学校校园网络安全改造于运维采购项目
采购人名称: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宿州市分校
地址:南翔云集8号楼11层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方式:1770557397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五福建筑工程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拂晓一号19栋2单元16楼
项目负责人:朱工
联系电话:13305578315
公告期限: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3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五福建筑工程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拂晓一号19栋2单元16楼,联系电话:13305578315。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1、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如有),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特此公告。
采购人: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宿州市分校
采购代理机构: 安徽五福建筑工程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