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宿州电大关于参加市直“关爱青少年”摄影大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8 浏览量: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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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作站、教学班:

为丰富电大师生业余文化生活,展现电大师生的艺术素养,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我校经研究决定参加由中共宿州市市直工委、企业工委、宿州市市直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的“关爱青少年”摄影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市电大系统教职员工及学生均可参加。请各工作站、教学班认真组织,积极参与。

二、征稿内容

用图片反映市直单位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内容。重点是:

1、反映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做出的成绩。

2、反映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对青少年的培养教育、扶贫帮困付出的关爱。

3、反映“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付出的辛勤劳动和贡献。

    4、反映广大青少年在党的教育下幸福成长的过程。

三、作品征集时间

2016年12月1日——2017年5月15日止。

四、奖项设置

1、送交作品首先参加校内评比,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同时将获奖作品上报参加市直“关爱青少年”摄影大赛。

2、市直“关爱青少年”摄影大赛奖项设置:共设奖项37名。其中:金奖1名,奖金 5000元;银奖2名,奖金各2000元;铜奖4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30名,奖金各20 0元。每位获奖者均颁发证书。

五、参赛须知

1、参赛作品以彩色照片为主,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数量不超过8幅,视为一幅作品)。

2、参赛作品一律为数码文件(使用JPG格式,不小于2M),可提供50字以内说明。

3、参赛作品必须保证原创性和真实性,由此造成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自行负责。

4、参赛作品请注明题目、作者、联系方式及通信地址。

5、报送参加市直比赛并获奖的作品主要用于宿州市市直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爱青少年活动。市直主办单位有对获奖作品的发布、展览和出版权,不再另付稿酬,作者有署名权。

6、在市直比赛中获奖的作品于六月一日展出。

六、作品投稿

投稿邮箱:1005280826@qq.com

联系人:吴筱绘

联系电话:0557—3048457

 

 

        

宿州电大分校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