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电大关于组织开展
2015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工作站、教学班:
今年,我校继续参加201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和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评选工作,同时继续开展2015年度安徽电大开放教育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类型、奖励对象、奖励金额
(一)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
奖励对象: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各专业本、专科在籍学生(含“一村一”学员)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奖励金额:1000元∕人
(二)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
奖励对象:教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在籍学生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奖励金额:1000元∕人
(三)安徽电大开放教育学生奖学金
奖励对象: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各专业本、专科在读学生(含“一村一”学员)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奖励金额:500元∕人
二、评选办法
按照《安徽电大参加201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4)、《安徽电大参加201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5)和《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6)进行评选。
三、奖学金推荐名额
(一)奖学金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2。
(二)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安徽电大开放教育学生奖学金三种类型奖学金之间不能同时兼得。
(三)在读期间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者,参评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并不受名额限制。(省部级奖励是指省级党委、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省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委、办、厅(局)等部门授予的省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也视为省级奖励。)
(四)在读期间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者,参评安徽电大开放教育奖学金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并不受名额限制。(市级奖励是指市级党委、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市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委、办、局等部门授予的市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也视为市级奖励。)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和“希望的田野”奖学金候选人,须分类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其中材料1、材料3、材料8、材料9须同时提交电子稿,统一发送至邮箱1005280826@qq.com):
1.201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各工作站报送)。
2.201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申请表(此表一式两份,需正反两面打印,工作站要加盖公章)。
3.201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各工作站报送)。
4.201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申请表(此表一式两份,需正反两面打印,工作站要加盖公章)。
5..奖学金候选人成绩单(成绩单模板见附件7,包括必修课程成绩平均分、其他课程成绩平均分及已修学分占毕业学分比,此成绩单须通过教务管理软件打印并加盖学籍审核部门公章,未加盖公章以及其它格式的成绩单一律不予认定。)。
6.奖学金候选人的1寸彩色证件照片(贴在申请表的照片位置)。
7.奖学金候选人入学后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8.候选人事迹介绍。事迹介绍要求字数在3000字以内,主要应包括:电大在读期间突出的学习表现、工作中的突出成绩及所获奖励情况等(要求有具体事例)。
9.候选人一张5寸彩色生活照。
(二)安徽电大开放教育学生奖学金候选人,须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其中材料1、材料6须同时提交电子稿,统一发送至邮箱1005280826@qq.com)。
1.2015年度安徽电大开放教育学生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各工作站报送)。
2.2015年度安徽电大开放教育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此表一式两份,需正反两面打印,工作站要加盖公章)。
3.奖学金候选人的1寸彩色证件照片(贴在申请表的照片位置)。
4.奖学金候选人在读期间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5.奖学金候选人成绩单(成绩单模板见附件7,包括必修课程成绩平均分、其他课程成绩平均分及已修学分占毕业学分比,此成绩单须通过教务管理软件打印并加盖学籍审核部门公章,未加盖公章以及其它格式的成绩单一律不予认定。)
6.特别优秀候选人事迹介绍。各参评单位从本校推荐候选人中选择1名事迹特别突出的,将事迹介绍和5寸彩色生活照等材料报送安徽电大学生处。事迹介绍要求字数在3000字以内,主要应包括:电大在读期间突出的学习表现、工作中的突出成绩及所获奖励情况等(要求有具体事例)。
(三)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1.材料应规范齐备。
2.奖学金候选人成绩单通过教务管理软件打印,同时注明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和选修课程平均成绩以及已修学分,并加盖分校、教学点 (工作站)学籍审核部门印章。
3.各工作站在整理候选人材料时应认真细致,确保汇总表中信息与候选人申请表中一致。
4.分校、教学点(工作站)要认真填写初审意见,初审意见应包含对申请表中信息和其他材料的核实情况以及初审情况。
五、奖学金发放方式
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拨付到省校后,省校将国家开放大学、安徽电大奖学金拨付到各市级分校,委托各市级分校将奖学金及证书发放给获奖学生。
六、时间安排
(一) 2016年3月初,省校印发文件布置奖学金评选工作;各参评单位3月21日以前向省校上报本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及成员名单、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二)各工作站、教学班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学员申报,并于2016年4月11日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分校学生处,由分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织评审。确定各类奖学金候选人名单,且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至省电大。
(三)5月上旬省校组织评审。确定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和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国家开放大学;确定安徽电大开放教育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
(四)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终审并确定获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和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学生名单,秋季学期开学初国家开放大学和安徽电大拨付奖学金款项到市级电大,并发放奖学金证书。10月底以前完成奖学金发放工作,11月1日前,各参评单位向省校提交奖学金发放过程材料(照片、学生获奖感言及宣传报道等)。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参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请各参评单位按照《安徽电大参加201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4)、《安徽电大参加201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5)和《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6)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本校评选工作实施细则,并按照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名额组织实施评选工作。同时,各参评单位要分工一名校领导专门负责奖学金评选工作,要将职责落实到相应部门并安排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同志具体负责奖学金初审和推荐工作,避免因工作疏漏浪费本校奖学金名额。
根据奖学金组织评选工作落实情况、提交推荐候选人材料情况以及获奖感言征集情况等,省电大设组织奖若干名;对出现问题较多的单位将减少推荐名额,直至取消推荐资格。
(二)规范操作。各参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奖学金评审、发放等环节的跟踪、监控和反馈,要及时公布意见反馈和监督举报方式,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各参评单位在奖学金评选、发放等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奖学金名称,不得擅自印制证书改变奖学金设立单位;要统筹安排各类奖学金评选,避免奖学金过于集中。
(三)加强宣传。各工作站、教学班要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宣传,发挥奖学金引领和激励作用,扩大奖学金的社会影响力。要及时张贴奖学金宣传海报,在学校网站上或利用手机短信、班级QQ群等适时发布奖学金申请、评审、公示、评审结果和发放的相关信息;分校结合分校情况举行奖学金发放仪式,并注意收集评审过程材料(如发放现场照片、学生签字的领取表、奖学金获得者获奖感言等)。
八、几点说明
(一)奖学金参评单位推荐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中如有不符合条件的,将从本校或其他分校推荐的安徽电大开放教育学生奖学金候选人中遴选替补进去;安徽电大开放教育学生奖学金候选人缺少的名额将不进行补充。
(二)本次奖学金的评选只接受一次材料的上报,对不符合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候选人按照上述评选原则进行调整,不通知奖学金参评单位。
(三)规定时间内未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宿州电大学生处 吴筱绘
电话:0557—3048457 邮箱:1005280826@qq.com
附件:
宿州电大关于组织开��?015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宿州电大分校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