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宿州电大关于参加安徽电大第五届开放教育“网上学习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3 浏览量:3895

各学院、工作站、直属教学班: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创优提质”战略要求,落实《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教学质量年”(2020年)活动方案》精神,进一步推进网上教学工作,促进教学过程落实,提高网上教学质量,根据安徽电大《关于开展第五届开放教育“网上学习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我校经研究决定参加安徽电大第五届开放教育“网上学习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年春季学期在“国开学习网”选课学习的开放教育本、专科各专业在籍学生。

二、评选条件与标准

(一)具有较强的利用各种远程教育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已修课程平均成绩良好,其中免修免考课成绩与科补修课成绩不计入平均成绩。

(三)积极参加“国开学习网”在线学习

1、2020年春季学期在“国开学习网”选课、学习的课程在3门及以上,进入学习空间与学习平台次数均不少于20次,课程资源点击浏览数不少于30次,学习平台在线总天数不低于30天,且无故意挂网行为。

2、按时完成和提交当前学期学习课程的网上形考作业,形考成绩不低于70分,终结性考核成绩均达到及格且平均成绩为75分以上。

3、踊跃参加网上教学活动,当前学期参加的网上教学活动不少于2,每次参加网上教学活动的有效发帖数量不少于4(有效帖指与本课程内容紧密相关的帖子)。重复帖视为一个帖子,转帖、“报到”、“问好”之类帖子不计数。

三、评选程序与办法

(一)2020420日至731日各学院、工作站、直属教学班组织学员学习“网上学习之星”评选活动通知,并督促学员在国开学习网进行自主学习。

(二)名额分配:萧县电大报送人数不少于8个,灵璧电大不少于5个,泗县电大不少于3个,砀山电大不少于1个,分校各直属教学班报送人数不低于班级总人数的6%.

(三)202081日至831日学员对自己在“国开学习网”的学习行为情况与学习结果进行自评,向所在教学点提交《安徽电大“网上学习之星”申报表》(附件1)、网上学习心得与体会(格式不限,文中可配图片,800字左右)以及参加网上教学活动的有效发帖情况截图(截图作为附件附在网上学习心得与体会文档里),由各学院、工作站、直属教学班初审汇总后交至分校学生处。

(四)202091日至930日,分校对提交的学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对“国开学习网”在线学习天数、登录次数、资源浏览数、网上形考任务完成情况(网上形考成绩)、有效发帖数、春季学期课程平均成绩等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组织评选宿州电大“网上学习之星”,并对当选学生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分校在评选出的“网上学习之星”中按不超过本分校当前学期开放教育在校生数1%的比例择优挑选学员进行推荐,填写《安徽电大“网上学习之星”申报学员网上学习行为统计表》(附件2)。

(五)202081日前,省校信息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通过“安徽电大网上教学群”提供2020年春季学期“全省学习行为统计表”和“网上形考成绩总表”供参考。

10月1日至31日,省校信息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对申报学员在“国开学习网”的学习行为数据进行复核;教务处负责对申报学员春季学期课程成绩的复核与抽查。

(六)202011月中上旬,省校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在安徽电大主页上公示。

(七)202011月底,省校根据公示意见,对评选结果予以修正,发布评选结果通知。

四、奖项的设立和材料的提交

(一)宿州电大共评选“网上学习之星”50名;全省电大共评选“网上学习之星”100名。

(二)本次评选学生学习行为数据截取起讫时间为202047日至2020715日。分校按照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意识形态和真实性审查,并注意相关材料的留存归档。评审中若出现恶意挂网或与实际数据不符的情况将直接取消学员参审资格。

(三)材料提交

各学院、工作站、直属教学班将附件1的纸质材料报送分校学生处,电子版材料(包括附件1、网上学习心得体会和有效发帖截图)发送至邮箱:1005280826@qq.com,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915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筱绘

联系电话:0557-3048457


     附件:1、宿州电大第五届“网上学习之星”申报表.doc

    

                           

宿州广播电视大学

                   2020年5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