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抓好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治“四风”各项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特提示如下:
(一)不折不扣落实上级机关有关“两节”的通知要求,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持续抓好“两节”期间整治“四风”问题,确保元旦、春节风清气正。
(二)压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形 成以上率下纠治“四风”的良好态势。严格落实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操办婚丧事宜、节假日期间使用公务车辆等,要按规定分别向相关部门做好报备工作。
(三)要坚持抓早抓小,早敲常敲“警钟”,采取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打招呼、提要求,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杜绝侥幸心理,督促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慎独慎微慎初,守住行为底线,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等突出问题。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对群众反映、媒体关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及重要舆情,要迅速组织核查处置,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市纪委监委党风室。
(五)要紧密结合党中央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对“两节”期间顶风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有力震慑,发挥警示效应。同时也要注意方式方法,注重检查时效,坚决避免失真、失准、无效的监督检查。防止随意执纪、方法欠妥、层层加码、跑调走偏等情况,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
春节假期结束后,请各县(区)纪委监委党风室和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对“两节”期间紧盯“四风”问题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形成专题报告(包括采取主要措施、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及核查处置情况等)并填写《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情况统计表》,于2020年2月7日(周五)17时前,通过内网发送至市纪委监委党风室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