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更动
开放教育学生基本信息修改上报材料要求
发布时间:2021-10-15 浏览量:4703

学生基本信息修改是指毕业生或在籍生个人信息的修改,转学、转专业、转学习中心、学历上网、补传照片以及退学等不包含在内。学生基本信息修改先由分校提供电子及纸质材料,相应材料经分部审核无误后,在教务系统内进行信息修改并报送国开总部审批,教务系统总部审批后生效,学信网信息由总部学籍科进行修改。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限要求

1.新生信息修改

入学时信息录入错误的,在入学第一学期内提交修改申请。

2.在籍生信息变更

在读期间,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及时提交申请,不得拖延到毕业时或毕业后。

3.毕业生信息修改

原则上不接受毕业生信息修改的申请。学生毕业后发生的个人信息变更,教务系统和学信网均不进行修改。如确是在籍时发生的变更未及时修改,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信息修改更正原因

1.信息变更

是指在籍期间,发生的姓名变更、身份证号等变更。

2.录入错误

是指招生报名时学生基本信息录入错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出生日期、性别。

三、材料要求

1.电子材料

(1)国家开放大学学生基本信息修改情况统计表

文件以EXCEL格式提交,在籍生和毕业生分开填写,录入错误与信息变更分开填写。新生和在籍生按学号升序排序,毕业生按注册证号升序排序。样表见附表1-附表4。

(2)证明更正内容的图片材料

以JPG格式提交,每个学生一个文件夹。新生、在籍生以“学号+姓名”命名文件夹,毕业生以“注册证号(51161开头的毕业生电子注册号)+姓名+学号”命名文件夹,“+”不用打在文件名中。要求:①文件命名中的“姓名”请与excel信息修改情况统计表中“姓名”列中的姓名保持一致。②图片清晰可辨,分辨率在200×200以上,每张大小控制在1MB以内;③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在同一页;③每幅图片按内容命名,如身份证、户口页等。不同更正内容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见第四条。

2.纸质材料

(1)国家开放大学学生基本信息修改情况统计表。内容与提交电子表格保持一致,各分校学籍分管领导和经手人签字,并加盖分校学籍主管部门公章。

(2)招生报名时学生基本信息录入错误,该统计表需经省校招生部门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四、不同更正内容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信息变更

(1)在籍期间发生的性别、民族变更。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

(2)在籍期间发生的姓名变更。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以及户口本中写有曾用名页的扫描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主项信息变更(更正)证明扫描件。

(3)在籍期间发生的身份证号变更。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以及公民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主项信息变更(更正)证明的扫描件。

2.录入错误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更正。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和报名登记表原件或其复印件扫描件;

注:报名登记表需为学生招生报名时所填原件或其复印件,需有学生本人签字、省级电大(分部)审核意见处需有分部盖章。

3.毕业生信息更正。学生毕业后发生的个人信息变更不予修改。在籍时发生的变更,除根据上述两类情况提供相应图片外,还须同时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图片或其复印件图片(只提供毕业生基本信息页)。